承德摄影家网 - 承德热河摄影家协会

标题: 1931年的西藏 [打印本页]

作者: 金刚    时间: 2018-6-2 18:25
标题: 1931年的西藏


汉语中的“西藏”(藏文为bodljong)一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藏文为bodrangskyongljong),简称为西藏。西藏,以清朝中央正式定名得名。唐宋为吐蕃;元朝属宣政院;明朝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


藏族的历史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及南亚最古老的民族之一。7世纪初期吐蕃建政之后,吐蕃与唐朝的接触日益频繁。10世纪到16世纪,是古代藏族文化兴盛时期。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藏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卫藏、康、安多三种方言。


公元7世纪初,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唐朝(618-907年)建立起强大的统一政权,结束了中原地区300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与此同时,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兼并10余个部落和部族,统一青藏高原,正式建立了吐蕃王朝,定都逻娑(一写逻些,即今拉萨)。


松赞干布在位期间,锐意修好唐廷,吸取唐朝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政治文化成果。于公元641年迎娶了唐太宗的宗女文成公主。松赞干布还从唐朝引入造酒、碾磨、纸墨等生产技术,遣贵族子弟到长安(今西安)学习诗书,聘汉族文人入蕃代典表疏,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保持了友好关系。


公元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和平过渡,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明朝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封授制度。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明朝均赐封以不同的名号,颁给印章和封浩,命其管理各自地方,其位的承袭须经皇帝批准,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



清朝统一中国后,藏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清政府在中央设理藩院,负责西藏和蒙古地方事务。正式策封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1725年,清朝在西宁设置办事大臣,两年后又在拉萨设置驻藏办事大臣。1751年,清朝又在西藏设立了噶厦政府。


1792年,清朝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次年,清政府在西藏颁行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区的官制、军制、边防、财政、司法、户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政务的职权。


鸦片战争以后,西藏地区成了英、俄、法、日等国角逐的场所,1888年,英国侵略军发动对西藏隆吐山的武装进攻,西藏地方政府派遣藏军和英军展开激战;1904年,英国军队又侵占了西藏的江孜,西藏人民奋起反抗,由于敌强我弱,江孜保卫战失利,英军长驱直入,一度占领了拉萨。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在北京设有管理蒙古、西藏等地区地方事务的专门行政机构。1929年,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蒙藏委员会;是年,建青海省。1951年5月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签订了“十七条协议”。1965年9月正式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西藏,1931年。摄影:Heim】








欢迎光临 承德摄影家网 - 承德热河摄影家协会 (http://99sy.co/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