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夕阳如虹 于 2017-1-25 22:57 编辑
转帖:对静物摄影概念的理解 对静物摄影概念的理解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凡是对静止的摄影就是静物广告摄影,比如建筑、桥梁等对象,它也是静止的,则不能称其为静物摄影,因为它们体积和质量太大,无法随意调动。而像汽车一类的物体,虽然它们的体积和质量也比较大,但毕竟还是可以认为调动,在一些较大的摄影棚里完全能够拍摄,所以也是属于静物广告摄影的范畴。静物摄影在影视广告实践活动中广泛使用。
从广义上讲没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界定,但是从狭义上来说还是有约定的标准要素,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一些要素:
1.静物摄影所拍摄的对象主体应该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
2.静物摄影是经过精心安排、布置、摆放和设计出来的组合,如位置摆放、陪衬物的安排、造型设计、摄影构图、照明用光等;
3.静物摄影大多是在摄影棚内拍摄,而不是在户外(由于室内拍摄比较好操控,而户外容易受到许多外界干扰等);
4.静物摄影通常是指拍摄对象体积质量不大,可以随意调动;
5.静物摄影它的拍摄动机和对象是为了推广某一种观念、产品或服务,而不只是为了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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