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唐山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中国摄影》杂志社
承办:唐山市委宣传部
唐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唐山市摄影家协会
截稿日期: 2014年10月1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特别提示:省展分为8个大类,每个类别每位作者限投5件
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摄影展览,是河北摄影水平与成就的集中展示,已经成功举办了21届。
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反映时代精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艺术创作;鼓励探索与创新、风格多样、个性鲜明的作品。本届省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凡户口在河北省,或者在河北生活、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作品应为2012年11月以后创作完成)。
2.本届省展分为纪录、新闻、艺术、创意、商业、多元、专题、多媒体等8个大类,作者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个类别每位作者限投5件 。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除创意类外,谢绝纯用电脑软件合成的作品。
4.多媒体类只收视频文件,专题类只收组照,其他类别只收单幅作品。专题类限定作品6-12幅,并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版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作品自述请单独打印到A4纸。
5.来稿只收纸质照片。规格: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者姓名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 投稿人请登录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
www.hebpa.net),进入第22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页面,下载表格《投稿目录》、《作品标签》,电子录入后打印到纸上,《作品标签》粘贴于作品背面,《投稿目录》系投稿汇总表。
7. 投稿所需材料:①纸质《投稿目录》,②纸质投稿作品,③投稿作品之电子文件(JPG格式,长边大于3000像素,保存质量10以上)。
8.投稿人需经河北摄协之团体会员单位统一投稿;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个人直接投稿。
9.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0.本届省展不收费,不退稿。
二、奖项设置
1.本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拟每类入选作品50-80件,其中金质收藏作品2件,银质收藏作品4件,铜质收藏作品8件,优秀作品若干。金银铜质获奖作品将视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优秀奖作品将视为加入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
2. 主办方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22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省展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22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三、类别释义
特别说明:本届省展的分类,是按照我省摄影自身的特点和省展需要进行的分类。
1.纪录类:纪录类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新闻类:新闻类涵盖日常生活、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经济科技文化体育新闻、新闻人物等涉及新闻事件的作品。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3.艺术类:艺术类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以客观呈现为主旨,在创作过程中不对拍摄对象进行任何干预,作品完全反映拍摄对象的客观属性。题材涵盖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
4.创意类:创意类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摄影、观念摄影、导演摄影、PS创意等,此类对创作技法不做限制,可以天马行空,自由想象。
5.商业类:商业类是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摄影、时装展现、婚纱摄影、商业人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6.多元类:多元类包括以红外线、X光、显微、天文、航空、水下、针孔、湿版、传统银盐等各种非主流器材、手段而完成的摄影作品,此类意在鼓励探索摄影的多种可能。
7.专题类:专题类是指以多幅摄影作品来表现特定主题的系列作品,可以是新闻、纪实作品,也可以是艺术、观念、创意作品。投稿要求:①作品6-12幅;②作品自述(200字以内)。
8.多媒体类:多媒体类指利用流媒体技术制作的动态影像作品。涵盖摄影作品展示视频、延时摄影、微电影、DV短片等。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作品须以DVD数据光盘(通过计算机相关软件播放展示)的形式投稿。请采用Windows系统兼容的方式刻录,一律采用MPEG4格式(H.264编码,文件后缀名为.mp4)。作品画幅尺寸不低于标准清晰度水平(720*576)。
四、特别说明
1.投稿人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填报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奖。
2.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投稿人应是作品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人还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凡在本届省展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省展作品图录(或光盘)。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省展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省展评选结果将在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特别提示:
入选作者有义务在公示期内,向主办方提交获奖作品大文件。
新闻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入选作品的原始影像。(原始影像指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
多元类入选作者有义务按照主办方的要求,制作用于公开展览的作品,由主办方支付一定费用并装裱。
凡不能实现上述要求者,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所获奖项,并将被记入“河北摄协诚信数据系统”。
7. 凡选送作品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8.主办方对本届省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